住建部关于印发《“十三五”装配式建筑行动计划》《装配式建筑示范都会治理步伐》《装配式建筑工业基地治理
各省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,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建委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,各有关单位: 为切实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生长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[2016]71号)和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增进建筑业连续健康生长的意见》(国办发[2017]19号),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生长,我部制定了《“十三五”装配式建筑行动计划》《装配式建筑示范都会治理步伐》《装配式建筑工业基地治理步伐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